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使2025届研究生能够顺利毕业,确保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生申请毕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为:
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、科研成果、前沿讲座等环节;完成毕业作品评定展且成绩合格;按学校规定足额缴纳学杂费(学费、住宿费等)。
二、毕业资格审核材料:
1.《硕士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》(附件1,仅学术型研究生填写);
2.《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》(附件2)和支撑材料电子版。
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完成对《硕士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》、《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》和支撑材料的审核,并将上述文件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87004085@备案,纸质版《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》(附件3)盖章后送至办公楼2050室。
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,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。
叁、注意事项
1.《硕士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》中,“参加专家前沿讲座记录” 填写听取专家讲座次数为20。
2.《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》中,对应栏目没有成果的,可自行删除该栏;“本人位次”填写方式为:本人排名/作者总数,例如,本人为第2作者,共5位作者,则填写2/5,如独立完成请写1/1。
3.除《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》外,其余表格不得对格式做任何改动。
4.支撑材料如有发表论文、作品的需要提供期刊封面,目录页和发表论文、作品页。
5.除签名外,其余内容一律打印。
研究生处
2025年5月15日